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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创作中心

一、负责全省艺术创作、艺术培训规划的制定和修订,并协助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本中心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。

三、开展戏曲剧本、话剧剧本、音乐剧剧本、儿童剧剧本、舞剧剧本等戏剧文学剧本的创作。

四、负责本部室人员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与考核。

五、负责省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资料收集、整理和录入工作。

六、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工作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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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四号(西市龙首北路十字西南角)

邮编:710016

联系电话:029-862848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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